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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态化做好疫情重点地区抵返人员排查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2    点击:

学校各单位:

近期,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在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对进一步加强疫情重点地区抵返我省人员的排查与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方案。为落实方案要求,配合社区做好属地化管理,做好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抵返人员以及经外省入境抵返人员的排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校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离哈人员审批制度;外地返哈人员要提前告知本单位,其中自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抵返人员和经外省入境抵返人员,要至少于抵达本地前3天,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姓名、联系方式、抵达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

二、对没有公布风险等级但有疫情扩散苗头的地区,经省和各市(地)指挥部研判,对该地区抵返人员参照中风险地区人员管理。

三、所在单位要提醒抵返人员行前一定要充分了解社区的相应管理措施,了解防疫健康知识,做好途中个人防护等。

四、抵返人员要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自觉严格执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有关规定及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五、全校师生员工要按照学校既有的健康排查报送体系要求,继续做好每日个人信息报告工作。学校各单位排查联络员要坚持每天准确统计汇总、逐级报送,坚持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工作。

六、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的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抵返人员,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校各单位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扛起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获悉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风险等级调整信息后,要立即关注本单位相关人员,细致做好排查统计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确保管控措施落地见效。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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