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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快速进入应急状态 从严加力做好学校防疫管控工作的通知(二)

发布日期:2021-10-03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省纪委监督检查组到我校督查检查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指导意见,结合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学校10月2日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现将近期有关疫情防控措施调整通知如下:

一、师生员工日常管理

1.全体师生员工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非必要不进出校园,不离哈,坚持做到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所有申请进校工作人员,执行家-单位“两点一线”原则,非必要不到其他公共场所。

2.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特别是在食堂、办公楼宇、电梯间等密闭场所。各单位要加强教职员工佩戴口罩的要求和管理。学生工作部要成立督查队,监督检查学生佩戴口罩情况,制定相应惩治机制。保卫处要加强门卫对进楼宇人员戴口罩情况的监督检查。

3.在全面开展线上教学的基础上,严管严控教职员工进校人数,最大限度避免校内人员的流动、聚集、交叉,特别要加强图书馆、食堂、自习教室、快递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管控。

4.坚决杜绝外卖人员给校内人员送餐。各部门、各学院要做好教师及学生思想工作和宣传动员,禁止校内师生在疫情防控特殊阶段订购外卖。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及周边管理,避免师生与送餐人员直接接触。

5.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要在校园准封闭管理时期,制定相关预案,保障校内师生员工用餐、购买生活用品、洗浴、理发等基本生活需求。

6.学生工作部、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用水、用电安全教育;各实验室、教研室要注意安全防火,提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师生员工及其他各类人员进校管理

从10月3日起,学校实行“静态管理”,所有师生未经审批不得进出校园。涉及风险区域人员,坚决不得进校。

1.学生。非必要不出校,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的,需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部严格审核把关。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部要精确掌握外出学生的行动轨迹,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2.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人员。除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学生工作部工作人员及辅导员不做特殊要求外,其他与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有关的单位要适度控制人数,做到能少尽少;没有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任务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轮岗值班。上述人员进校工作由机关党委统一安排。

3.教学及教辅单位人员。专任教师居家授课;因从事重要教学科研工作需每天进校的教职工,由各学院审核报请人事处批准,纳入学校“白名单”管理,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5%;其他需临时进校的教职工,当日审批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10%。上述人员进校工作由人事处统一安排,各单位每日16:00前报人事处审批,第二天方可进校,每次审批进校时限为1天。

4.临时用工人员及进校施工人员。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学生工作部等用工部门要排查相关进校人员详细准确情况,尽最大可能减少进校人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校园时要履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工作要求;施工现场要封闭管理,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其他校内区域。

5.商服和快递人员。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保卫处要加强管理,协同配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相关配送车辆要合理安排配送时间,避开学生流量高峰,尽可能减少与师生员工的直接接触。

6.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通勤人员暂缓进校,前期或后期轨迹排查有重合或不符合进校要求人员继续暂缓进校。

7.进校人员审批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严格控制每天进校工作人数。

疫情当前,学校要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进入“静态管理”应急状态,全校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迅速组织和落实各项防疫工作。广大干部职工要自觉严格执行学校防疫要求,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个人,学校党委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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