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8    点击:

为进一步巩固抗疫成果,防止疫情反弹,持续提升广大学生疫情防控的意识和能力,普及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安全,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治等健康教育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生命至上。把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预防为主,普及健康知识,引导学生建立正确健康观,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

坚持协同教育。强化学院在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加强教育协作,充分动员学校各方面教育力量,确保健康教育工作全员全程全方位。

坚持科学准确。密切跟踪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及时掌握疫情防控信息,根据各地疫情变化,动态调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确保健康科普知识信息科学准确。

二、明确健康教育主要内容

1.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继续巩固新冠肺炎预防措施,如常通风、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等,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自我防护。

2.倡导个人承担传染病防控社会责任的意识和行为,知晓并遵守国家法律和疫情不同响应等级的防控规定,接受和配合测体温、检查健康码、隔离等防控措施;出现发热、咳嗽、打喷嚏等症状时外出自觉戴口罩,不随地吐痰,尊重他人健康,履行社会责任。

3.宣传普及新冠肺炎以及其他传染病研究进展的相关科学知识和信息,回答学生关切的健康问题,引导学生主动从权威机构获取疫情防控知识,弘扬科学、防范谣言。

4.继续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并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相关健康问题的健康教育,如近视预防、居家运动健身、保持积极乐观心态、合理膳食、科学就医等,引导学生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做好相关健康问题的预防和健康管理,推动形成健康生活习惯。

三、拓展健康教育实施途径

1.加强线上健康教育与培训。学校将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生命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教育教学,在寒假期间通过网络给学生和家长上一堂健康教育课,特别是关于防控法规和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2.开展线上健康文化活动。各学院要根据年级、学科、专业、风险等级等特点和需求,分层、分重点,创新方法、形式,通过微博、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开展线上主题讲座、线上读书活动、线上班级活动等,不定期宣传防疫和健康知识,加强师生交流,营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

3.鼓励抗疫文化作品创作。要注重加强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引导,开展战“疫”先进事迹教育,根据学生实际开展动漫、微视频等作品征集活动;通过“读”战“疫”优秀报道、爱国主义名篇佳作,“写”疫情防控健康教育主题网文、书法作品,“拍”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富有感染力的图片、短视频、微电影,“画”疫情防控健康教育瞬间、直击心灵的画作、表情包等,快速掀起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宣传热潮,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增强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各学院要做好相关文化作品的收集与报送,积极宣传弘扬抗疫正能量,成熟作品随时报送学工部团委。

4.开展线上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将开通“钉钉”网络预约心理咨询服务,各学院副书记、辅导员要积极参与,担任线上心理咨询教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援助与心理支持,帮助学生应对疫情常态化下的学习生活压力、调节情绪,保持健康心理状态。

5.开展“抗疫”志愿服务活动。要引导激励广大哈理工青年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哈理工学子担当。学生处、团委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抗疫”最美志愿者推荐宣传活动,各学院要将在抗疫过程中涌现出的志愿服务先进事迹分别于1月28日、2月10日、2月20日、2月27日(图片2-4张,事迹材料400字以内,事迹突出者可单独保送)发送至邮箱80814119@qq.com。学校将集中宣传推广并对事迹典型突出的志愿者、志愿组织进行表彰。

四、强化组织保障

1.整合教育资源,汇聚合力。各学院加强健康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积极开发和推广健康教育的教学课件、教学图文资料、音像制品等教学资源,增强健康教育实施效果。

2.加强教育相关成果的收集和宣传。在做好健康教育的同时,关注微博、论坛、贴吧等平台的信息,发现虚假或错误信息及时解答学生疑惑,开展更精准的健康传播。注重多方协调,将应急推演、突发情况处置等关键环节和程序,通过健康教育广而告之。不断建设和完善宣传教育平台,通过校院网站、微信平台等宣传阵地,宣传教育活动成果,推动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教育工作格局,提升健康教育效果。

3.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各学院要严格遵守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级各类管理要求,结合实际,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落实;要精心设计方案,强化组织保障,广泛发动、深入动员,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应将实施健康教育情况列入学校疫情防控督导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学院明确健康教育内容,拓展健康教育途径,凝练健康教育成果,将此次健康教育活动总结于2021年2月5日前发送邮箱xsc0170@163.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教务处

研究生处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2021.1.27

Copyright © 新型肺炎防控专题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