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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疫情防控通知(四)——关于教职工健康与出行管理

发布日期:2021-01-17    点击:

学校各单位:

面对今年冬季国内外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为确保全校教职员工安全健康,按照学校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假期健康管理与出行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康管理

1、继续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各单位在寒假期间,要依托既有的“点、线、面”相结合的疫情排查报告体系,按照“零报告”“日报告”要求,通过“今日校园”“钉钉”或微信工作群,继续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管理工作。

2、及时开展涉疫人员排查工作。根据疫情实际,按要求及时开展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抵返人员和与病例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排查工作。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若有上述情况要及时上报学校和属地管理部门。

3、健康管理监测全覆盖。以分片负责、归口管理为原则,按照既有的疫情排查报告体系,人事处负责包括荣成学院在内的各学院以及教辅单位的教职员工;机关党委负责其所属部门和单位的教职员工;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融创物业分布在各部门和单位的所有进校服务人员;离退休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全体离退休职工;学生工作部负责本、硕、博、留学生等各层级学生。要通过健康监测与排查统计工作,精准掌握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和出行情况;精准掌握自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哈人员情况,要做到不落一人,全覆盖。

4、发热个案管理。校医院要按照应急预案,继续做好校内发热(体温≥37.3)师生的医疗处置工作,并及时将相关处置情况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5、做好汇总统计和报告工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和排查情况,以及发热个案情况,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办公室)负责每日汇总统计,并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继续做好学校“零报告”“日报告”和发热个案的每日报告工作。

二、出行管理

1、非必要不出行。未经学校批准,教职员工不得出国出境;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发生的地区。因工作任务等原因确需离开哈市(含9区9县)的教职员工,须提前在网上提交疫情防控期间请假审批流程,得到批准后方可出行。

2、坚持健康监测。离哈期间,教职员工仍需每日按所在单位要求,通过“今日校园”APP、“钉钉”平台或微信工作群报告健康情况。

3、注重个人防护。出行期间要自觉遵守当地政府的防疫要求,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如本人或同行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校。

4、主动排查报告。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涉疫人员行动轨迹有交集的教职员工,要按照政府排查公告及学校发布的排查通知,及时报告学校和当地防疫管理部门。

5、填报出行轨迹。教职员工往返我省,或自国(境)外返回,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如实汇报,并填写往返信息,报给本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联络员每日汇总后按学校既有的疫情监测排查报告体系逐级上报。

(1)离省人员:离省前要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当日离省教职员工信息登记表》(附件1),报所在单位联络员。

(2)省外和国(境)外返回人员:返回前要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当日从省外和国(境)外返回教职员工信息登记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联络员。

6、严格请假审批。各单位负责人要履行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教职员工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原则,严格审批。

(1)离哈(省内出行)请假:由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2)离省请假: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各处级单位正职,报请分管或联系点校领导审批;各处级单位副职及其他教职员工,请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分管或联系点校领导审批。

各单位要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压实健康安全责任,加强本单位教职员工出行管理。掌握每一位教职员工的健康情况,按时汇总并向学校上报外出和返回信息。对未经批准擅自出行或瞒报、漏报、迟报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荣成学院参照本通知执行。根据疫情变化如有新的要求,以更新后的通知为准。

联系人:付立军 联系电话:86390187

附 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当日离省教职员工信息登记表

2.哈尔滨理工大学当日从省外和国(境)外返教职员工信息登记表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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